为切实加强对交流挂职干部的指导工作,人保健康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交流挂职干部的挂职时间、工作内容、业绩考核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通知》要求,交流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应主动融入挂职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挂职期满,由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共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为把交流挂职工作落到实处,人保健康党委组织部还专门建立联系人责任制度,定期与交流挂职干部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
目前,人保健康交流挂职干部蒋冬华、王为民两位同志已在人保财险辽宁省、广东省分公司开展工作,分管财产险、农险等部门业务关系协调工作,并侧重与健康险、寿险分公司的交叉销售工作。
(来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