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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娃投资保障型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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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保险
产品召回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产品召回费用保险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产品发生产品召回,被保险人因实施该产品召回所发生的产品召回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 产品召回责任保险 在本保险期间内,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产品为组成部分 的其他产品因保险产品缺陷发生产品召回,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他人发生的产品召回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因发生产品召回责任保险事故所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必要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农村个人建房综合保险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二条  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的建房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也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珠宝商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货品损失保险 第二部分 营业财产损失保险
起重机械综合保险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作业区域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 雇主责任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财产损失保险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
码头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码头建筑物及其设施保险 第二部分 码头机械设备保险 第三部分 营业中断保险 第四部分 雇主责任保险 第五部分 码头营运人责任保险
汽车经销商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财产损失保险 第二部分 商品车损失保险 第三部分 现金保险 第四部分 雇主责任保险 第五部分 公众责任保险
油气管道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油气管道运输保险 第二部分 油气管道财产保险 第三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
旅行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行李保险 第二部分 个人责任保险 第三部分 室内财产保险
家庭综合保险
第一部分 房屋保险 第二部分 室内财产保险 第三部分 监护人责任保险 第四部分 居家责任保险 第五部分 家政服务保险 第六部分 家庭雇佣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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