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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进程中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价格竞争
[ 2007-03-12 ]
米 亮
    一、保险市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形式、原因及危害      
    目前国内财险市场的价格竞争相当激烈,已成为各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最主要的竞争手段,其主要表现形式:一 是违规支付无赔款优待和超标准违规支付手续费,变相降低费率,有些公司对客户支付的无赔款优待和手续费合计达到了保单保费的40%-50%;二是违规违法支付现金手续费和现金无赔款优待;三 是不顾承保风险直接降低保险费率或扩大保险责任,变相降低费率争抢市场;四 是以其他各种名目向大客户返款来变相降低费率。      财险市场中的不正当价格竞争的成因主要有:一是我国保险市场开放时间较短,保险监管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的管理过于放松,造成保险公司只能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提 高市场占有率;二是保险产品的同一性和陈旧性已不能适应现阶段保险市场的需求。消 费者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注意力仍集中在低价格上。     
    财险市场中的不正当价格竞争给保险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危害保险业健康发展:一 是变相的操作手段是暗箱行为,不能在企业经营核算中正常体现,使 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果严重失真。造成决策者不能获得真实的决策信息,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增加;二 是变相操作目的是适应保险市场竞争的需要,但却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和诚信原则,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形象;三是变相操作中往往与埋单,变通现金、做假赔案行为相伴,容易引发相关人员的经济犯罪;四 是价格竞争过度,以致于不顾风险无限制地降费,导致保险业的风险累积加剧,严 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价格竞争面临的挑战      
    全球保险市场自由化是必然趋势。日本汽车保险一直采用算定会费率制度。1997年,受 日美保险框架协议的影响,部分汽车保险商品的保险费率进入部分自由化。1 998年7月,日本政府废除了各保险公司的算定会费率使用业务,保险费率完全进入自由化时代。韩国也是如此。2003年1月,中 国保险市场车险改革正式实施,各家保险公司均根据自身的经营数据和目前车险市场的实际,制定了车险条款和费率。价格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竞争的主题。将在保险市场全球化、自 由化过程中,对我国民族保险业带来严峻的考验。    
    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各阶段、各竞争主体之间最基本、最有效的竞争手段,服务、品牌、人才、技 术的竞争都是建立在价格竞争基础上的。一 个企业的产品或是服务,若在同一档次的细分市场上没有价格优势,则不可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我国的财险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保险产品的需求方尚未形成成熟的保险消费观念,在 这样的市场中,投 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第一标准就是价格,往往根据同类保险产品市场上的价格选择价格低的公司投保,价格竞争是各家保险公司占领以及扩大市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国 外保险企业往往在其它优势的配合下,采 用直接的降价来占领和扩大市场,价格竞争策略是国内财险公司在加入WTO以后急需面对的挑战。  国内财险公司经营利润主要来自于承保利润。这 种利润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由我国的保险产业政策所造成的。一方面是条款费率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高度同一性。保险市场充分竞争前,费率由政府确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费率,使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均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因 此有比较大的降价空间。另一方面是2003年以前,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制过严,使财险公司资金难以进入资本市场,以获取资本市场的平均利润率,限制了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由此,过 度价格竞争将导致保险市场的平均价格大幅度下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承保)利润,严重消弱其竞争力,甚至威胁到国内财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三、财险公司价格竞争的应对策略  
    一是加大保险资本运作,改变现有的经营利润结构。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 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入资本市场”,“ 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从而放宽保险资金经营范围,使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各种障碍彻底取消。由此,各 公司应将保险资金的资本运作作为公司调整经营结构的重点,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将总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将保险业务由专业子公司来经营,利用保险资金向其他行业渗透,实 现专业化经营与多元化经营相结合。中国人保已经于2003年成功改制,并成立了控股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和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成功改制的典范。利润构成多元化,可 以大大提高保险资金营运的盈利能力,为迎接全面价格竞争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对保险经营成本的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保险费率。财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保险赔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税 收和利润附加值。保 险赔款是保险经营的主要成本,它取决于保险公司所经营业务的费率、风险程度、风险管理及防范水平。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大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设 立相关机构,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并 优化所经营的风险。同时加强对理赔定损人员的考核和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压缩赔款水分,尤 其要加大对保险诈骗案件的防范与查处,从而减少保险赔款,降低经营成本;销售费用包括代理手续费支出、业 务人员的报酬和与销售相关的管理费用,是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第二大经营成本。现 有财产保险市场的销售渠道主要有直销、个人代理(营销)、兼业代理、专业代理。不管是直销业务还是代理业务,在现阶段,扩 大销售的最根本的办法是提高报酬和手续费标准,尤其是兼业代理业务。从投保人的角度分析,财 产保险公司调整营销策略、降低费用是完全可能的。如将保险个人营销作为现阶段着重发展的模式,在探索的基础上,建 立一整套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招收、培训、考核、晋升、激励和管理制度,形成一支稳定的、高 素质的个人营销队伍。将保险业电子商务作为保险营销的趋势,借助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利 用互联网这个平台,开发保险业电子商务模式。根据险种的特点,对一些险种可以采取差异销售策略,将 代理手续费以费率优惠的形式让利于投保人,压缩销售的中间环节。 
    三是细分财产保险市场,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开发。开发差异化的险种,选择不同的细分市场销售产品,可 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价格竞争的激烈程度,缓 解公司经营的压力。在保险市场尚未全面开放的情况下,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应对自身各险种的历史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科学的、细致的分析,力求对承保风险准确了解。在 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经营优势,确 定并开发适应某一细分市场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上形成各保险险公司相互扬长避短、适度竞争的市场模式,从而避免恶性价格竞争的出现,提 高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能力。
作者:人保财险新疆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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